2021上半年期间,国家药监局发布了最新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、开展医疗器械唯一标识(UDI)实施等工作,开启了医械监管元年。在监管工作实施下,医械产业发展质量逐步提高,为“十四五”期间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奠定基础。
以下对2021第一季度医疗器械行业重要政策作了回顾:
最新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
2021年3月18日,国家药监局发布最新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。强调了医疗产业创新、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、责任追溯到个人三个重点。条例自6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正式实施
2020年9月,国家药监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医保局联合发文,第一批9大类69个品种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唯一标识。实施唯一标识是全球化、信息化时代数字产业发展的现实需要。
促进医疗器械标准化工作高质量发展
3月30日,国家药监局发布《关于进一步促进医疗器械标准化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》,意见加强了有源、无源、体外诊断等医疗器械的标准研制。
《关于医疗器械主文档登记事项公告》
3月12日,国家药监局发布《关于医疗器械主文档登记事项公告》。公告进一步提高医疗器械审评审批质量,建立更加科学高效的审评审批体系,简化注册申报,强调了境内第三类和进口第二类、第三类医疗器械主文档登记有关事项。
四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
为贯彻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,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工作,药监局起草了《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、《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、《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和《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四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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